关于开展2024“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03-04 12:40 附件1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2024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食品工业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食品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旨在奖励食品行业中在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推动食品工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按规定程序科学评审的原则,坚持重点奖励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并对经济建设有重大绩优效果项目的原则,其评审、授奖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二章 奖励设置、范围及评审标准和条件 第四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分科技进步奖(项目)和科技创新奖(个人),科技进步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科技创新奖不设奖励等级,上述奖项每一年评审奖励一次。 第五条 本条例奖励范围包括: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食品安全与卫生(标准、检测等)、食品机械行业、食品添加剂行业等涉及食品的行业中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和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 奖励标准和条件: 一、科技进步奖(项目),获奖率30%左右,其中: (一)一等奖,获奖率5%左右:具有较突出的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在同类成果中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投入产出比较高,生产及产品市场状况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对产业科技进步和食品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二等奖,获奖率10%左右: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在同类成果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生产和产品市场状况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高,对产业科技进步和食品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三)三等奖,获奖率15%左右: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含量,在同类成果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产和产品市场状况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高,对产业科技进步和食品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科技创新奖(个人),获奖人数为50-60人: 申报人在食品科技及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并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或管理者。 申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准确把握行业科技发展和创新的方向,在食品科学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国家、行业、企业等食品工程技术或技术改造领域中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国家、行业、企业等食品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转化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食品行业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行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权威专著、专业论文。 第三章 申报(推荐)条件、材料及渠道 第七条 凡申报(推荐)“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和个人,应确保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 第八条 凡申报(推荐)“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须经生产实践检验,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对推动食品行业科技进步,促进产业、产品、技术结构调整,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出具证明;申报个人,须符合相关条件,提供有关证明。 第九条 涉及面较宽、改进国外先进技术及联合完成的技术项目申报时,应在全部子项完成后、改进前后使用对比材料齐全或研发单位协商后,组织上报。 第十条 凡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奖项,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或主要完成人。申报时请认真填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中相关内容,其中项目须报送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如下: 1、项目技术分析报告; 2、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号; 3、该项目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 4、该项目使用前后经济效益对比分析(出据财务公章证明)。 申报个人须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如下: 1、个人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研究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证明; 2、个人参与国家、行业、企业等科技攻关项目鉴定证书、验收报告; 3、个人参与项目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号证明; 4、个人参与发表行业核心期刊论文、专著证明; 5、个人率领或参与科研团队,近年来获得国家、省市及行业科学技术奖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工业协会和食品行业各专业委员会(协会)可推荐上报;食品行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会员单位等也可直接申报,直接申报项目须有三名以上非本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行业知名度高的同领域行专家联名推荐。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成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领导、审议等工作。设立评审专家组,负责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等项工作。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负责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各项组织工作。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十三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和评审制度。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根据评审年度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汇总结果,提交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十四条 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先期征得授奖对象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对公告项目进行最终审定批准。 第十六条 获奖项目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颁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证书》和奖牌;获奖个人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颁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证书》。 第六章 异议处理 第十七条 对已公布的获奖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异议期,如有异议,由有关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裁决。超过异议期提出异议的,一般不予受理(弄虚作假、剽窃成果或有原则性错误的除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获奖项目,经查明属实,即给予撤销奖励,追回其荣誉证书和奖牌,并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推荐组织(预审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科技奖的,一经查实,在全国业内实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部门: 申报时间: 编号: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制 二〇二四年二月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适用于符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申报条件的科技项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是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大小为十六开本(高297mm、宽210mm)竖版、胶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mm、宽170mm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mm,正文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要严格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当年通知规定要求报送材料。 《编号》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填写。 一、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文)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应翻译准确,不超过200个字符。 《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填写,并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推荐单位(或专家)》指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各会员单位;食品工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专家。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任务来源》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国家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单位委托:指各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他: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立项背景》简明扼要的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科学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某附件的表达形式。 本栏目根据科学技术项目的特点,其具体叙述为: A、食品工业技术发明项目 (1)总体思路。总体思路是根据立题目的,从总体上利用什么新思想、新知识、继承已有科学技术项目的长处,克服、解决其不足,创造出什么样的新发明项目。 (2)技术方案。应详细写明发明项目的技术核心以及采取的具体技术措施。 (3)实施效果。应详细填写实施的范围、规模、已达到的效果,简明阐述预期效果和对专业技术发展起的作用意义等。包括专业水平提高、工艺过程简化、节省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工效和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B、科技进步应用开发项目(包括科技项目转化推广应用项目)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项目。 (2)技术方案与创新项目。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项目。 (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各类项目在阐述时应有所侧重。 ①技术开发类项目应突出技术创新、项目转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现行业技术跨越的促进作用。 ②社会公益类项目应突出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在本行业中的推广应用情况以及对促进社会科技进步的作用。 ③重大工程类项目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3、《发现、发明及创新点》的填写,是推荐项目和申报书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胜过,处理争议的关键依据。“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是项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练,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每个发现、发明及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 技术发现发明点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发明点应以发明专利和查新报告为依据,发明的原理、效果、意义不要列入。 科学技术进步创新点是指:在研究、开发、推广以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 4、《保密要点》是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同当前的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用数据或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6、《应用情况》推荐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应用开发项目应就推荐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 7、经济效益情况表 《经济效益情况表》栏中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在推荐前三年所取得的新增真接效益。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作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8、社会效益情况表 《社会效益情况表》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地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国务院、省部或经科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应包括推荐项目占所含的全部专利申请情况及已获得的国内外专利。 (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安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 (七)主要完成人的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的情况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项填写。 “创造性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独立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并与《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栏中的内容相对应。 (八)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专家填写,内容包括:根据项目创新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专家本人签名。 一、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内容简介:
(三)项目详细内容:
(四)本项目所获科技奖励情况
(五)申请、获得国内外专利情况
(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八)推荐意见
(九)附件目录 1、技术评价证明(技术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2、应用证明(已获经济效益证明、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3、技术项目分析报告 4、科技查新报告原件 5、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权利要求书 6、其他证明 附件3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创新奖 申 报 表 申报人: 单位名称: 推荐部门: 申报时间: 编号: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制 二〇二四年二月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创新奖申报表
附件目录 1、个人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研究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证明; 2、个人参与国家、行业、企业等科技攻关项目鉴定证书、验收报告; 3、个人参与项目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号证明; 4、个人参与发表行业核心期刊论文、专著证明; 5、个人率领或参与科研团队,近年来获得国家、省市及行业科学技术奖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 声明:此篇为广西食品工业协会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gxspxh.com/sys-nd/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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